资格复审时,应聘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(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身份证、职称证、教师资格证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。暂未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,需要提供相关证明,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;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,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)必须齐全、完整、真实、有效,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。应聘人员的证件及材料不全、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,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,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。
㈤面试(7月10日前)
1.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,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。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2.市直属学校教师面试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,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;县(区)中小学教师面试由各县(区)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,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。面试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(监察)部门的监督。
面试时间:2019年7月10日前,具体时间、地点详见面试公告。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:3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共同参加面试。
面试公告在桂林教育局网、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、各县(区)教育局网站上发布。
发布面试公告时间:面试前3个工作日。
3.面试内容和方式: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、心理素质、仪表仪态、言语表达、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、教学实施、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。可通过说课、试讲、答辩等方式开展。具体面试方式按照《2019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》中明确的方式进行。
4.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。其中按1∶1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,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。面试期间,对面试考官和应聘人员实行封闭管理。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。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。考官按应聘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。应聘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、籍贯、毕业院校、工作单位、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。凡透露本人姓名的,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;透露本人籍贯、毕业院校、工作单位、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,按扣3分处理。
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。
考生的考试总成绩=(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+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)÷2×40%+(面试成绩×60%)。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。 友情提醒: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《广西教师招聘网》看到的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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